《新居室》2007年第4期摘录:相机被店主锚标成“10c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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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摘录:
相机被店主锚标成“10cent”(欧元10cent为一角,人民币l元)。将喜欢的东西一选出,放在了结帐的柜台上,一伸手“全要了,20欧元”老板眼睛发直,憋了半天说出句不熟悉的德语,大抵意思是“谢绝还价”,我们很干脆地重复了一遍“20欧元”。他只好换个方式,用铅笔在纸上重重地写下130欧元,如此反复几次,老板看我们如此坚定,颓然长叹一声:“好吧好吧,20欧元拿去吧!”兴高采烈地捧着心爱之物走出店门,我们走得很急,风衣飘飘,生十白老板反悔。还有很多的东西,或出现在垃圾箱里,又或者干脆被主人直接扔到了街上,任由捡垃圾的人拿了去,在废旧市场当废物几毛钱斤卖掉。曾经在德国波恩星期五古董集市,就捡到一个名牌打字机,保存得相当完好,盒子里附有一张购买证书,时间可以追溯到上世纪20年代,居然还能够正常打字,无奈实在太重,最后还是割爱,拍了张照片留念后又放回了原地。如今,我们的屋子里,每个角落满是从欧洲带回的记忆,构成我们生活的组组片断。也许它们并没有太多的商业价值,但在我们看来,每件物品或艺术品都是有生命、有故事的。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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