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2008年第2期摘录:的原因,也有一些客观上的经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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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摘录:
的原因,也有一些客观上的经济制度因素。——《法案》确认了金融机构满足社区信贷需求的义务,由包括联储在内的联邦银行监管机构来执行。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法案》可以认为是试图调整市场失灵,引导银行为低收入者提供信贷的法案。关于《法案》的争论一直持续,对这一法案的批评主要围绕法案扭曲了信贷市场,导致不良贷款产生。——《法案》出台最初并不是很受重视,监督执行效果也一般。但是,由于有关政策的完善以及经济、科技的发展,信用评级更趋完善,低收入居民的信贷状况得到改善。银行在实践中也积累了很多经验,感觉到如果管理得当,低收入群体的贷款也能够获得很多收益。联储也研究发现,《法案》相关贷款某种程度上至少是盈利的。在这里社区组织发挥了重要作用。社区组织一方面为金融机构提供客户信息,一方面为社区居民提供金融教育培训和咨询服务。到后期,专门为低收入家庭提供金融信贷服务的社区发展银行和金融机构兴起并发展起来。——随着贷款的增加,实践的发展,《法案》的有些规定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法案》先后在1989年、1995年和2005年修改三次。在每次法案修改中,都是为了发挥《法案》在促进低收入社区经济发展中作用,同时减少负面影响。——研究发现,对《法案》正面评价更多一些。尽管有人认为《法案》带来的社会成本大于社会收益,但有学者认为《法案》在帮助解决市场失灵和以相对较低的成本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扶持还是非常有效的,因为《法案》制定了相对灵活的标准而不是规则。——展望未来,《法案》将会继续反映金融市场和经济的发展变化。可以预见未来十年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很大。因此,创造性和灵活性对于确保《法案》继续促进社区经济发展是非常必要的。政策建议借鉴美国《社区再投资法案》的经验,笔者认为制定县域金融机构定比例存款投放当地的政策不应总是停留在研讨层面。目前宏观面上的银行资金流充足的“宽货币”,城市贷款过度集中导致的竞争风险等都有利于及时出台此项措施,从而把资金配置到相对缺乏的县域农村。(一)边实践,边探索,边完善美国的《社区再投资法案》直到今天仍有争议,但至少有两点值得肯定和借鉴第一,该法案的确为弱势群体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且一些金融机构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第二,任何政策制度不可能尽善尽美,但是该法案能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各方意见的反馈尽量作出与时代相适应的调整,以不断完善。同样,在我国当前农业、农村始终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情况下,更需要对遇到的问题,或者是预计可能遇到的问题,边实践,边探索,边完善,从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更为有力的金融服务。(二1以正向激励原则鼓励商业银行把资金投入当地农业的弱质性决定了农村金融业务的高风险性,可以辅以风险补偿机制覆盖银行的经营风险。对新设立的涉农金融机构或分支机构网点实行所得税两年减免。对农信社享有的三年免所得税、营业税由5%降到3%的优惠政策在到期后应该继续实行。对连续三年完成一定比例投放当地的县域金融机构可持续下一轮的优惠政策,对完不成一定比例投放当地的金融机构不得享受任何优惠政策,连续3年完不成定比例投放当地的金融机构应退出县域。(三)对一定比例指标实施刚性监管的同时应出台柔性监管措施一是监管机构每半年将各金融机构满足其县域的信贷需求作公开通报。二是监管机构在评估县域金融机构申请特许、新业务开发、兼并收购其它机构时,都要首先考虑该机构执行该措施办法的情况,以决定批准与否。三是在关注县域金融机构按一定比例投放贷款数量的同时,也应关注贷款的质量效果。(四)以存款保险制度强化投入县域的资金借助干即将出台的存款保险制度安排,对完成存款定比例投放当地的金融机构,相对下降缴存额度,在风险的兑付中可以享受其他未完成该任务的金融机构的存款保险,同时也保证了投放县域当地资金的安全。f五)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建立多层次信用担保体系提供农户、农企互保联保、农村土地以及动产抵押,提供良好的信用环境和债务依法执法环境营造多种金融机构、多样融资方式氛围,有利于县域金融机构扩大经营资金,为县域资金的投入提供有效益的、安全的基础条件。囹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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