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经理人》2007年第12期摘录:[外贸方法]mp—Exp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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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摘录:
[外贸方法]mp—ExpWays借仲裁化解货款纠纷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咨询发展处副处长谢卫民文/本刊实习记者黄帅着我国贸易额的飞速增长,各种贸易纠纷也大量产生,其中,因货款问题产生的纠纷尤为常见。货物出口之后,外方企业不按时足额支付货款,甚至根本不支付货款,对中方企业而言,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如何有效防止和处理货款纠纷,无疑是进出口企业必须考虑的一个现实问题。就此,记者采访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咨询发展处副处长谢卫民先生。货款纠纷中方受损严重当问起在目前我国每年巨额进出口贸易的大环境下,国内企业在保护自身权益方面的作为时,谢卫民不无担忧地说:“实际情况很不令人乐观。”据商务部统计,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企业在进出口贸易过程中,累计约有1000多亿美元的海外欠款难以追回,有一些已经成为坏账。而且每年还会新增150亿美元左右。作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谢卫民参与了第102届广交会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投诉接待站的贸易投诉处理工作。从受理的贸易纠纷投诉来看,谢卫民说,“外方投诉中方的案件占了绝大多数,大部分是外方交了30%订金后,中方不发货,或者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由于中方企业大多有固定摊位,并受所属交易团及大会的管理,外方投诉中方的成功率很高。相比较而言,中方在遇到外方收货后不支付货款而投诉到大会时,成功率就比较低。因其他途径来解决此类纠纷,比如调解、法院诉讼或仲裁。这几种纠纷解决方式孰优孰劣?谢卫民说,若选择调解方式,因发生纠纷时无法找到对方当事人,调解常常难以进行。即使调解成功,由于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自动履行,都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另外,中方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货款纠纷。不过,如果在国内法院提起诉讼,即使胜诉,若外方企业在国内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的判决就等于是废纸一张(国内法院的判决,到目前为止还不能在境外直接得到承认和执行);如果到外方企业所在国法院提起诉讼,中方企业由于不熟悉所在国诉讼程序及相关法律,还有语言障碍,以及聘请当地律师和支付大笔讼诉费用等困难,中方企业很可能心存畏惧,最终断了到国外打官司的念头。因此,无论是通过调解方式还是走诉讼途径,都很难有效、便捷地解决国际贸易中的货款纠纷。“通过仲裁的方式,则可以有效解决因货款问题而产生的国际商事纠纷。”谓}卫民说。由于联合国制定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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