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界》2008年第6期摘录:试用期内,员工有权随时解除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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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摘录:
试用期内,员工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处在试用期内的员工接受培训后离职,企业不得要求员工支付该项培训的费用。因此,除了一些必要的培训外,企业应尽量不给处于试用期的员工安排投资额度较大的培训。第四招:预先制定培训投资回收方案培训往往需要企业大量投资,如果员工受训后跳槽,企业的投资就打了水漂。因此,应该制定比较科学的方案,保证即使员工培训后跳槽,也能收回培训投资。目前普遍使用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员工在培训前交纳押金,培训后根据培训效果和服务年限逐年返还,如中途“跳槽”则按比例补偿企业部分培训费用。二、在企业制定薪酬政策时,根据岗位的不同性质和级别,统一划出一定比例的薪酬作为培训费用,记在每个员工的账户上。这样,员工在职时间越长,薪水越高,累积的培训费用就越大,其获得培训机会也越多,利于留住人才。三、实施培训奖学金和自费、公费相结合的方法,调动员工的学习热情。四、先由员工个人承担培训费用,企业根据培训的最终效果决定是否为员工报销。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的培训投资风险,同时也利于提高员工的回报意识。第五招:建立配套制度,及时调整受训员工薪酬企业应该建立培训使用一考核奖惩的配套制度,形成以目标激励为先导、竞争激励为核心、利益激励为后盾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一方面,企业应创造良好的环境使受训员工将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工作中去,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支持性的环境不仅有利于培训迁移,促进培训成果的转化,而且可以提高员工工作和对后续培训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培训需要企业和员工共同投资,企业投入培训费用,员工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多数员工参加培训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提高自身技能获得更高的收入。如果企业不能及时调整其薪酬,员工就有可能选择跳槽,而且他们在培训前的收入期望越大,在期望落空后跳槽的倾向就越强烈。第六招:加强团队建设,并提前做好人才储备工作员工受训后跳槽给企业造成的最大损失是职位空缺所导致的经济损失。为此,企业必须提前做好人才储备工作,有效防范员工受训后跳槽。一方面,在企业内部组建工作团队,避免出现个人控制某个重大项目的状况,不致使工作因为某个人的离开而出现中断;另一方面,个别重要技术性培训最好分解培训内容,分割成模块,每个员工只对自己的模块熟悉,而最终的技术实现只有通过整个团队的合作才能完成,形成制约机制,避免技术被一人垄断而造成企业被动。同时,由于没有任何人掌握整套技术,因而其跳槽的资本也大大削弱。除了团队建设,还应该注意人才的梯队建设,为同一岗位储备人才。当第一梯队人员跳槽时,后续梯队的人员能够迅速补充上来,保证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同时要不断发现新的有潜力的骨干进行培养,为企业做好人才储备,提高核心员工的可替代性。第七招:建立并完善培训风险管理制度培训风险管理制度主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一、根据《劳动法》与员工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二、根据培训的具体情况与受训者签订培训协议,并将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培训协议要明确培训时间与方式、培训项目与内容、培训效果与要求、费用支付的条件、时间与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受训者的服务期限和岗位、赔偿额度与方式。同时要注意每一个可能引起争议的细节,否则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引起争议,留下隐患。培训协议的重点是服务期限和违约补偿的约定。虽然培训风险制度无法完全规避员工培训后跳槽的成本,但至少可以提高员工跳槽的成本。当然,这种风险管理制度只能作为事后给企业的一种补偿,很多受训员工宁肯支付违约金也会离职,而且真正优秀的员工,竞争企业愿意为其支付违约金,所以不能把违约金作为应对受训员工跳槽的唯一手段。第八招:做好离职面谈工作当受训员工跳槽时,人力资源专业人员应与其进行离职面谈。一方面,离职面谈可以帮助员工客观分析跳槽的利弊,增加其跳槽时的“心理成本”,同时用真诚的态度尽量挽留员工,为员工解决困难争取其留下来。另一方面,也可了解员工离职的深层次原因,发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存在的问题,从而可以采取相应措施调整人力资源系统,防止类似情况再度发生。如果员工执意离开,离职面谈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表达了企业对员工的尊重和关怀,为跳槽员工今后再次跳回本企业打下基础。有关资料显示,同雇佣新员工相比,企业再次雇佣离职员工的成本仅为前者的一半左右,财富500强企业通过积极返聘前任员工,平均每家企业每年能节约1200万美元的成本。衄84BuSNESScHlNA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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