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理财顾问》2005年第5期摘录:寿险节税前:4859万元在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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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摘录:
寿险节税前:4859万元在不考虑节税措施的情况下,根据台湾遗产税法的有关规定,王先生的继承人应该交纳的遗产税计算如下:王先生目前的遗产总额为1.4亿元,免税额按照规定为700万元。扣除额累计680万元。具体包括:妻子尚在,可扣除400万元;有一子,扣除40万元,其子不到20岁,再扣除40万元;母亲尚在,扣除100万元;丧葬费用为100万元。遗产净额=140【)(】一700—680=12620万元根据遗产税级距税率表,查得对应的税率为50%,速算扣除数为1450.7万元。应纳遗产税=12620x50%一1450.7=4859.3万元如王先生身故,其继承人目前应纳遗产税为4859.3万兀。寿险节税后:3086万元为了避税,王先生对资产做了如下规划。为自己买一份定期人辱保险,每年交费250万元,交15年,累计交3750万元,保险金额为4098万元。考虑到如果妻子为第一受益人,妻子若再将人寿保险赔偿金转赠给孩子时,可能还要缴纳赠与税,所以这份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应为王先生的孩子,其次是王先生的妻子。假设王先生去世时遗产净额仍为l2620万元,则他购买人寿保险后,遗产净额降为12620—3750=8870万元,适用的税率为41%,速算扣除数为550.7万元,应该缴纳遗产税8870x41%550.7:3086万元,比购买人寿保险前节约遗产税4859.3—3086=1773.3万元,相当于实际缴纳保费3750一1773.3=1976.7万元。即1976.7万元的保费带来了4098万元的免税资产,用这部分资产缴纳遗产税也绰绰有余了。王先生的家人因此不必担心由于交不起巨额遗产税,导致不动产被拍卖来抵缴的事情发生。王先生的寿险节税规划单位:万元新台币i遗产净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遗产税买人寿保险前l1262050%1450748593买人寿保险后÷887041%5507:1086节税i17733从上表可以看出,购买人寿保险进行节税的作用过程为,3750万元由资产转为负债,降低了遗产净额,从而也降低了税率和遗产税额。嚣∥、,翱遗。㈠j蠹j杉-’遗产税是针对财产所有人死亡后财产转移至他人时所课征的一种财产税。遗产税的课税对象是遗产净值.为防止以生前赠与的手段来逃避遗产税.在课征遗产税同时通常也课征赠与税作为配套措施。遗产税的征收是相对于高收入者而言的,主要作用表现为调节社会分配,即缩小贫富差距。其它作用还包括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抑制社会浪费、鼓励个人捐助慈善事业等方面。在遗产税征税模式上,有总遗产税制、分遗产税制和混合遗产税制3种。总遗产税制较为普遍,也适合我国的具体情况。近些年.我国社会收入差距呈逐渐扩大趋势.基尼系数已经接近国际警戒线水平.人均GDP、高收入阶层人数等经济总量指标也表明.我国开征遗产税的经济条件已经具备。但是.遗产税在具体实践中也遇到很多问题.这是遗产税颇受非议的重要原因。我国还未建立一套完整的财产申报制度、财产评估制度,与遗产的分割和处分、财产的分类相关的法律还难以适应遗产税征管的要求等等诸多因素,决定了遗产税在近期难以付诸实践。待各项法规完备后,遗产税才有望开征。2005年第5期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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