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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流程工业》2006年第3期摘录:定价格合同和有担保的最大金额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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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摘录:

定价格合同和有担保的最大金额合同)。通过德国和美国/欧洲的设备制造和装置建设企业的对比可以得出如下三点结论:_德国企业的平均盈利(未扣利息及税金收益EBIT/销售额之比)要比本行业的欧洲和美国企业低约20%,~40%。_德国企业的平均估价水平(收益估价EV/未扣利息及税金收益EBIT)要比本行业的欧洲和美国企业低约25%。经营范围较广的企业,如Technip,Saipem及大多数美国企业在评估时倾向于被授予“升水”企业的称号。这意味着:德国的设备制造/装置建设厂商筹措新的资金更困难一些,代价也更高一些。确定和评估价值驱动者’Pwrc公司的专家们采取这样的措施:确定装置建设企业的价值驱动者,将其分开进行评估,由此将企业价值分解成各个分摊的部分。在各个收益分摊部分的基础上也可以对替代结构的价值分摊部分进行分析研究。在此,需要对装置建设企业的收益能力正确地加以确认,包括康采恩内由大项目的预付定金产生的金融效益,还要考虑未列入清单的秘密储备金和债务。将收益能力和适配风险的资本利润率进行对比,以满足资本市场的要求。仅从销售利润率还不能对一种经营模式的优劣做出结论。决定性的因素是,各种经营战略需要占压多少资本及投资要承受什么样的风险。这一类分析工作可以使得潜在的投资者或股东较容易测算各项装置建设工作的价值分摊部分。各种替代的合作方式究竟孰优孰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是否可以补偿装置设备制造/装置建设企业的资本成本。只有在将企业的价值系统地分解成各个价值分摊部分,并且康采恩内部的融资网络的影响和企业的融资成本能够表现出来的条件下,才能够明确这一点。按照这一理论依据可以对各种战略的和经营的模式方案进行评价,并且对更加明确地了解德国大型装置建设的潜力作出贡献。结论:依据在研究中描述的观点可以评估价值潜力,对各种备选的合作形式,如企业合并或合资经营进行评价,或者分析一项投资建设的方案是否可以获利。这些依据对于在金融市场上筹措新鲜资本会起到很大的作用。对于客户来说,这里所介绍的大型装置建设企业的各种不同的国际业务模式是很有意义的。反馈服务编码P5006▲反馈服务编码P234003/2C)060一E骼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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